关于中共乐山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部门职能: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是市委、市政府轮训和培训全市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中初级公务员并进行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的部门。有计划地轮训科级和县级领导干部,培训县级后备干部和理论骨干;有计划地培训中初级公务员及统战干部和党外干部;协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对全市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并提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负责对县级党校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整合市、县教学力量,全面完成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二是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努力提高科研工作质量,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和科研咨政工作;三是推进学科组建设,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完善专业结构,更新知识层次,提高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四是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抓好制度执行和检查,加强作风建设,搞好校园建设管理;五是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推动县级党校提高办学水平,持续打造全市党校系统合力。
二、部门概况
市委党校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公管理单位1个。总编制85个,其中:事业编制(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5个。在职人员总数72人,其中:事业编制(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党校各项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市委党校收入预算总额为12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15万元,其他收入2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2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万元,专项支出24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委党校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学科研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委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因为新调入了工作人员,相应增加了相关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731万元,占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占10%;转移性支出15万元,占1%。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931万元,主要用于: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学科研支出。包括机构运转、外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转移支付(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区县委党校专业化教学点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党校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党校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党校等部门教学业务指导、省内外党校及有关单位来我校进行教学培训、科研课题、行政管理工作联系,省委党校老师在研究生班教学以及党校各项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接待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用于党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以及对区县党校业务指导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委党校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学校运行经费预算为395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90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以收定支,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保障学校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市委党校共有车辆1辆。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委党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1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5万元,主要为专业化教学点项目和食堂维修改造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